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交通局
"本级保留"的行政权力,是指本级部门直接行使的行政权力。
- [行政强制] 强制消除港口安全隐患
- [行政强制] 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污染物代履行
- [行政强制] 对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的设施、设备、器材、危险物品、作业场所采取的强制措施
- [行政强制] 对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的强制措施
- [行政强制] 加收港航事业规费滞纳金
- [行政征收] 收取公路赔(补)偿费
- [行政给付] 发放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燃油补贴资金
- [行政确认] 出租汽车经营权转让变更登记
- [行政确认] 公路路产登记
- [行政确认] 公路工程竣工质量鉴定
- [行政确认] 水运工程竣工质量鉴定
- [行政确认] 航道工程竣工质量鉴定
- [行政奖励]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表彰和奖励
- [行政检查]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 [行政检查] 节能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国内交通卫生检疫监督管理
- [行政检查] 对港口相关情况的检查
- [行政检查] 老旧运输船舶的监督
- [行政检查] 水路运输市场的监督
- [行政检查] 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活动和经营资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