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公安局
"本级保留"的行政权力,是指本级部门直接行使的行政权力。
- [行政检查] 对旅馆业治安管理职责
- [行政检查] 对印刷业监督管理职责
- [行政检查] 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 [行政检查] 对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治安业务指导和检查
- [行政检查] 对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 [行政检查] 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
- [行政检查] 流动人口管理
- [行政监督] 对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 [行政检查] 车辆定期检验
- [行政确认] 淫秽物品认定
- [行政确认] 管制刀具认定
- [行政确认]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 [行政奖励] 对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给予表彰、奖励
- [行政奖励] 对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 [行政奖励] 逃逸交通事故线索举报奖励
- [其他行政权力] 户口登记(包括迁移、主项信息变更更正、出生登记、补登、恢复)
- [其他行政权力] 居民身份证发放
- [其他行政权力] 居住证核发
- [其他行政权力] 民用爆炸物品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剧毒化学品储存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