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住建局
"本级保留"的行政权力,是指本级部门直接行使的行政权力。
- [行政强制] 代为治理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
- [行政征收]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
- [行政征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 [行政征收] 污水处理费征缴
- [行政征收] 城市道路占用费和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用征收
- [行政征收] 建筑垃圾处置费用征收
- [行政征收] 清扫保洁费征收
- [行政征收] 建筑工程渣土处置费征收
- [行政征收] 建筑企业劳保基金征收
- [行政征收] 袋装水泥生产企业和需要使用水泥的工程建设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 [行政征收]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
- [行政确认] 竣工档案认可意见书出具
- [行政确认] 房屋登记
- [行政奖励] 对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奖励
- [行政给付] 城镇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 [行政检查]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对获得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环境卫生检查
- [行政检查] 市州、县(市、区)接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对省直管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查及...
- [行政检查] 建筑市场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