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我父母的户口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15-06-25 11:59:11 | 来信人: | 金黎 | 信件编号: | 201506251159111758 |
信件内容 | |||||
尊敬的华容县政府领导,您好! 非常感谢领导们百忙之中查阅我的这条信息。我叫金黎,之前也在这里发布过关于我父亲金正旺,母亲黎全珍的户口的问题,政府人员也给了我们回复。但是,政府人员回复的的内容,我们遇到了几点问题,如下所示: 1、关于户口本的原始依据的问题:正是因为原始依据-老户口本找不到了,才要去补户口的,如果有老户口本,我们现在也不至于这么长时间都上不了户了,我爸爸村里的人及领导都已经签字证明他们就是当地的村民。
2、如果没有原始依据,我们该如何处理,需要怎么走流程,我父母才能上户呢?
户口的事情关系重大,麻烦领导告诉我们,要如何处理才能把户口补回来?或是重新上户需要什么资料?我爸爸今年都已经55岁,我母亲今年52岁了,没有户口是一个非常不合理的情况,望领导们引起重视。另,当地村委开出的证明及我父母的申请均已经签字盖章了的,但是到最后交到华容县政府的时候,确说是资料不齐全没有通过,望明确指点具体操作流程,能让我父母早上成为有户口的人!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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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回复 | |||||
金黎您好!根据《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关于户口补登、恢复,申报材料:1、从未登记常住户口的人员: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出生证明材料(或DNA亲子关系鉴定书)、村(居)委会证明、社区或责任区民警与补登人员见面谈话的调查意见。2、原已登记户口现查找不到户籍信息的人员:本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和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原始依据(年满16周岁的公民须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根据登记对象类型,由本人居住地或监护人户口所在地、收养机构或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原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受理,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其中,对于16周岁至60周岁以内从未申报过常住户口的无户口人员补登户口的,须逐级上报市级公安机关审批。 没有原始依据,并不是不能登记入户。您可以根据您父母的具体情况,直接到原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原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申请受理并配合公安派出所调查。 | |||||
回复单位: | 县公安局 | 回复时间: | 2015-06-30 09:32:44 | 满意度: | 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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