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农村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是否应给予增加一人份额 | ||||
来信时间: | 2015-02-15 15:25:26 | 来信人: | 曾彩华 | 信件编号: | 201502150325269670 |
信件内容 | |||||
尊敬的县长:您好!在此先给您拜个早年!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我是护城乡白鼎村9组的一村民。有一事求真,望您能在百忙之中为民答疑解惑。(事情的原委:我们白鼎9组有部分农田被征收了,按照有关政策对于独生子女家庭应给予增加一人份额分配,但是在实际分配时没有按国家政策执行,请问我们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否应该享受该政策?)——《岳阳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和《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奖励和优惠政策的通知》都有提到落实“农村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奖励制度。为什么村里不能按此政策实施?那国家政策岂不是形同虚设?县长大人请为民做主!!!!求解,求解!!!!!! |
信件回复 | |||||
尊敬的曾先生:您好!现白鼎村已划拨为田家湖新区管辖范畴.你反映的问题请找田家湖新区相关部门反映。 | |||||
回复单位: | 华容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15-03-02 10:14:33 | 满意度: | 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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