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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华容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来信时间: 2019-11-01 10:27:11 来信人: 安静祥和 信件编号: cxm1572575231802
信件内容

金谷花园后门东边(20号楼底楼)金属加工点--长期占道、露天从事高危金属切割、焊接--扰民、空气污染。

该事情已举报多次。

华容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2019年9月30日做出的处理意见如下:

您好,您反映“金谷花园后门东边(20号楼底楼)金属加工点,长期存在的噪音、空气污染、占道经营等违法现象”的问题已收悉。针对此问题,城管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大队信访和法制工作人员及城西中队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调查取证,鉴于此违章占道行为,城管大队执法人员已多次通知业主进行自行整改,但业主置若罔闻,违章占道行为一直存在。因此,大队决定对此违章占道行为的处理进入行政处罚程序,于9月27日16点50分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将于10月8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将采取强制措施对其占道物品予以坚决取缔。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监督。

请问是否处理到位,现在这个网店还在违法生产。

信件回复

安静祥和:

您好,您反映“华容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请把责任落实到位”的问题已收悉。针对此问题,城管大队高度重视,大队信访负责人立即协同城西中队执法人员对该店的违章占道经营行为进行了取缔,暂扣了操作使用的相关工具和器材,并已于11月4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监督。

 

华容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2019年11月5日

回复单位: 县城管大队 回复时间: 2019-11-05 10:26:50 满意度: 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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