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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户籍转移和房产继承
来信时间: 2019-10-25 23:10:16 来信人: 蔡诚 信件编号: cxm1572016216680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好,感谢您百忙之中来看我的情况,我出生于湖南省华容县南山乡<今禹山镇>老河口村二组,94年因其他原因户口转出至华容县城关镇<今章华镇>陵园村,至今我无妻(已离异)无房无财产,独身一人在外务工,农村老父母已年迈,多次流露出想要我把户口转回老家照顾她们,我也咨询了原户籍地村民小组和村领导,均同意接受我回到原籍,现在我有两个问题想要咨询,一,像我这种情况能否迁回原户籍地,需要找哪个部门和需要准备些什么资料?二,农村父母有几间瓦房,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我继承父亲的房产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在哪个部门办理继承手续?以上这些问题也困惑了我多年,烦请您给我些指点,在此向您深表感谢,此致,敬礼!

信件回复

蔡先生: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将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1、关于户口迁回原籍的问题,建议您网上查询《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

(湘政办发〔2016〕12号)第五章关于迁入登记的相关细则,看是否符合户籍迁入条件;具体事项建议咨询镇派出所,联系电话:4780168.

2、继承父母农村瓦房需提供以下材料:①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②如有兄弟姐妹,需提供兄弟姐妹自愿放弃继承父母瓦房的证明;③如父母健在,并想过继房屋所有权,需与父母签订赠与协议书,并到民政部门盖章。

特此回复

华容县禹山镇人民政府

回复单位: 禹山镇 回复时间: 2019-10-29 11:28:47 满意度: 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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