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申请异地医保报销相关流程? | ||||
来信时间: | 2019-08-10 10:27:21 | 来信人: | 刘志斌 | 信件编号: | cxm1565404041918 |
信件内容 | |||||
申请 |
信件回复 | |||||
接到信件后,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迅速与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联系,关于刘志斌咨询“申请异地医保报销相关流程?”的问题,针对信件回复如下: 医保保障局工作及时与当事人联系。就相关政策回复如下:参保对象在全国异地联网结算医院住院,入出院结算时需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件,方可及时享受医保政策待遇。如参保对象无社会保障卡或就诊医院暂未纳入全国联网结算医院范畴,请本人或家属携带住院发票、诊断证明、费用清单、入出院记录、身份证件和邮政银行存折(卡),出院三个月内到县医保中心审核大厅办理补助手续,过期不予以办理。 职工医保转诊申报0730-2929217 城乡居民医保转诊申报0730-2929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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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回复时间: | 2019-08-13 09:35:19 | 满意度: | 非常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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