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承包别人房屋施工,房主拒付所欠工资 | ||||
来信时间: | 2019-07-26 08:02:39 | 来信人: | 肖会明 | 信件编号: | cxm1564099359423 |
信件内容 | |||||
本人是农村一名泥瓦工,全家人就靠我做工维持生活,2014年我承包了东山镇东旭村九组刘艳民的房屋,没签订合同(是刘艳民自己亲自接的我,有东旭村12组胡永贵在场),本年房屋完工后,刘艳民以各种理由拒付所欠一万三千元工资,五年来他俩口子多次辱骂威胁本人,我恳请政府给我找回我多年的血汗钱!我将万分感谢! |
信件回复 | |||||
针对问题回复如下: 当事人反映的问题是个人之间的经济纠纷,可举证后走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欠款,如有疑问可到镇司法所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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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东山镇 | 回复时间: | 2019-08-02 15:51:04 | 满意度: | 满意 |
再次反馈 | |||||
希望政府部门给我个调查结果,是不是和欠债人和村领导了解过情况? | |||||
反馈时间: | 2019-08-03 06:35:35 | ||||
再次回复 | |||||
针对问题回复如下: 东山镇政府工作人员已告知当事人镇司法所负责人联系电话,当事人可咨询怎样解决还欠款事宜,镇司法所负责人表示当事人已联系咨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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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东山镇 | 回复时间: | 2019-08-07 12:03: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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