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贫困户申请的报告 | ||||
来信时间: | 2019-07-13 11:21:40 | 来信人: | 黎述银 | 信件编号: | cxm1562988100677 |
信件内容 | |||||
我叫黎述银,今年47,小学文化,家庭地址 华容县东山镇幺台村6组,由于当年种田上交粮款,本来一个单亲家庭生活着三口人就困难,村级以超支兑现将我家住房强行拆除,原本我父亲一个文盲加上当年性格暴躁 造成了家破人亡的局面 ,一家人户口也被村级隐瞒多年,我弟失踪多年,我被迫流浪在外打工数十年,如今在外也只能维持生活,如今虽然上了户口也是有名无实的特殊户,村里又说我有劳动能力 不能申请贫困户,我觉得不合法 |
信件回复 | |||||
针对问题回复如下: 贫困户申报条件为: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3、因重大疾病、重残、重大灾害、移民而致贫的家庭。 因黎先生在外务工,有收入来源,不符贫困户申报条件,但根据黎先生实际困难,镇、村已开始着手为黎先生解决居住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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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东山镇 | 回复时间: | 2019-07-22 11:51:24 | 满意度: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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