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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第8次举报--金谷花园后门东边(20号楼底楼)--金属加工点--占道、扰民、空气污染
来信时间: 2019-06-15 09:18:06 来信人: 美好生活 信件编号: cxm1560561486760
信件内容
金谷花园后门东边(20号楼底楼)--金属加工点--占道、扰民、空气污染。 华容县田家湖生态新区管委会2019年5月5日处理意见 1、限定业主在2019年5月15日之前重新租赁门店,将所有金属材料搬移。今后,若该小区门面对外续租,一律禁止从事金属产品加工的经营活动。 2、业主搬移经营场地后,县工商部门免费为其办理营业执照的变更。 3、在规定的期限内,业主自行将所有金属材料搬移,逾期,若继续在该小区门面从事金属产品加工,我区将会同城管、环保、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采取强制措施关闭其门店,清运所有金属加工材料,并拆除搭建的临时建筑。
信件回复

美好人生:

您好,您反映“金谷花园后门东边(20号楼底楼)金属加工点,长期存在的噪音、空气污染、占道经营等违法现象”的问题。接到此消息后,城管大队高度重视,及时做出安排部署,制定了相应的整治方案。一是大队相关负责人前往门店与业主沟通,走访周边生活居民了解实情,并转达了居民的合理诉求;二是安排城西中队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取证,责令业主立即自行整改,将占道物品转移至室内,不得占用人行道,并下达了整改通知。6月18日,再次通知业主到城管大队进行沟通,业主承诺将于6月28日前将店面转移。在此期间,城管大队将安排专人对店面转移事情跟踪监督,督促业主按期转移,确保市民的合理诉求落到实处。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监督。

华容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2019年6月21日

回复单位: 县城管大队 回复时间: 2019-06-21 14:46:58 满意度: 无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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