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章华镇违章建筑拆除 | ||||
来信时间: | 2019-04-18 14:52:24 | 来信人: | 刘思怡 | 信件编号: | cxm1555570344466 |
信件内容 | |||||
尊敬的县长,你好! 我叫刘思怡,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本人遵纪守法,相信法律拥有最高的解释权,我现介绍本事件相关情况如下: 关于章华镇违规建筑拆除,我提出质疑 一、拆除违规建筑是否依靠法律流程执行 二、拆除违规建筑是否依靠法律相关条款实施补偿 三、拆除违规建筑是否依靠法律与户主签订有关协议 对以上三点,我反应情况如下: 1、拆除违规建筑前,户主并不了解房屋违规原因,就被相关人员通知房屋违规要拆除 2、拆除违规建筑前,户主没有看到相关的拆除条约,并没有签订相关拆除协议,房屋很快被拆除队拆除 3、拆除违规建筑补助是否是棚户60/平,房屋80/平。 4、是否核算过户主合法物件的损失 5、户主向当地村委反应情况沟通,遭到相关人员敷衍回应 6、在沟通无效后,遭到相关执行人员恐吓 7、民众在此是否真正的拥有自己的合法权益 等 本人对此拆除违规建筑的实施非常质疑,是否存在强制拆除等问题,对此,希望相关部门给予合理的回应,如若不能,本人将依法履行自己的公民权利 |
信件回复 | |||||
针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当事人是兴南村八组村民刘华之女,现在外地读大学,所反映的情况不属实。据了解,当事人所居住的房屋在老S306线兴南村八组地段,靠公路东边。其父母在自家正房前跨公路东边抗旱沟上私自建屋一栋,从事商品零售。此次人居环境整治该商店属违建拆除对象。本村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通知、协商、拆除、补偿程序进行工作。该屋现已拆除,从上户通知、协商到房屋拆除前后达15天左右,期间多次与其父母协商并在其父母认可的情况下才拆屋,其补偿是按照镇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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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章华镇 | 回复时间: | 2019-04-28 09:29:28 | 满意度: | 非常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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