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血压报销 | ||||
来信时间: | 2019-03-17 20:15:13 | 来信人: | 尹超 | 信件编号: | cxm1552824913732 |
信件内容 | |||||
请问现在高血压药可以报销吗,如果可以报销的话报销多少,报销需要什么条件 |
信件回复 | |||||
接到信件后,政务中心工作人员迅速与医保中心联系,关于尹超通过市长信箱反映的“高血压报销”的问题。医保中心针对信件回复如下: 根据《华容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管理和结算规定》的通知精神(华人社发[2018]30号)文件规定,从2019年起,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将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高血压等45个病种纳入特殊病种门诊管理范畴。 特殊病种门诊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其医疗待遇资格核准工作流程:申报(每月1-10号正常工作日内, 参保对象持本人身份证、1寸免冠照片1张、住院病历及近期检查相关资料到县人民体验中心填表申报 )、初审(县人民医院组织医师对提供的资料时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提交专家委员会评审)、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于每月下旬对初审资料进行集中评审,复审合格的参保患者纳入特殊病种门诊待遇范畴)。 纳入特殊病种门诊的参保对象可享受相关特殊病种门诊待遇政策,根据核定的病种每月定额标准及报销比例,在定点医院及协议药店门诊购药消费。纳入特殊病种门诊且长期居住在县外的参保对象,其门诊医疗费用可实行年度结算,按年度定额标准支付(具体政策按华人社发[2018]30号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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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回复时间: | 2019-03-20 11:19:10 | 满意度: | 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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