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金谷花园北门金属加工点噪音、空气污染 | ||||
来信时间: | 2019-03-16 16:27:51 | 来信人: | 美好生活 | 信件编号: | cxm1552724871230 |
信件内容 | |||||
2018年9月投诉举报过该金属加工点存在的噪音、空气污染、占道经营等违法问题进行了举报。 田家湖管委会做出的处理办法如下:针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田家湖生态新区管委会工作人员迅速上门做了协调,并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在居民休息时间不准进行作业,焊接工艺必须安装排气设备进行处理,并且不准在外面占道作业,必须在室内进行作业,不能有震动声音,商家表示同意按要求整改。 现在半年过去了,这几条整改意见没一条落实到位。请及时处理。 |
信件回复 | |||||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将督促社区再与经营业主进行协调,促使经营业主文明经营,保证小区住户安静的生活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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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县田家湖生态新区管委会 | 回复时间: | 2019-03-18 12:06:24 | 满意度: | 非常不满意 |
再次反馈 | |||||
信件二次回复已超期,如需继续反馈请重新写信 | |||||
反馈时间: | 2019-04-26 10:52:29 | ||||
再次回复 | |||||
关于金谷花园小区北门一违法金属加工点 污染环境处理意见 尊敬的dongtinghu网友:您好! 针对您投诉反映“华容县金谷花园小区北门一违法金属加工点污染环境”的问题,2019年4月28日下午2时40分许,我区会同县工商部门对该金属加工点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实,该金属加工点位于金谷花园小区北门,有合法的经营执照,共租用六间临街门面(其中一间门面属于业主的产权),主要从事闸门等金属产品的加工生产,没有专门的生产车间,所有金属材料及产成品加工、堆放、转运占用人行通道作业。门面以上楼层均为小区居民住宅,金属加工噪音和转运、喷漆气味的污染确是给小区及周边居民的生产和出行带来的不良影响。在现场调查过程中,经营业主主动配合,通过进一步沟通协调,处理意见如下: 1、限定业主在2019年5月15日之前重新租赁门店,将所有金属材料搬移。今后,若该小区门面对外续租,一律禁止从事金属产品加工的经营活动。 2、业主搬移经营场地后,县工商部门免费为其办理营业执照的变更。 3、在规定的期限内,业主自行将所有金属材料搬移,逾期,若继续在该小区门面从事金属产品加工,我区将会同城管、环保、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采取强制措施关闭其门店,清运所有金属加工材料,并拆除搭建的临时建筑。 华容县田家湖生态新区管委会 2019年5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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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县田家湖生态新区管委会 | 回复时间: | 2019-05-05 10:35: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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