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房产证换不动产证无法办理 | ||||
来信时间: | 2019-02-20 16:42:10 | 来信人: | 乘风破浪 | 信件编号: | cxm1550652130235 |
信件内容 | |||||
尊敬的领导:我父亲名下有一套住房,位于华容县民富桥附近的城管宿舍楼,有房产证,现欲出售因无土地证无法办理,到阳光政务现场咨询土地证或不动产证办理事项,前台工作人员需我父亲告知房产土地来源,该房屋已购买14年,原房东早已联系不上,且我们普通住户如何得知这一信息。 据我所知,华容还有很多和我情况类似,只有房产证无土地证的房子,因无法办理不动产证而无法交易。请问这样的房子到底如何办理不动产证?国家有没有专门出台相关的政策和规定?如果可行,请告知如何办理,找哪个部门,要办哪些手续。千万不要让我们普通老百姓提供土地来源手续这些根本办不到的事情,我们就想把这个事办成。谢谢了 |
信件回复 | |||||
接到信件后,政务中心工作人员迅速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联系, 关于乘风破浪通过市长信箱反映“房产证换不动产证无法办理”的咨询函已收悉。针对信件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将相关政策回复如下: 根据《不动产操作规程(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相关规定,不动产登记依申请登记的原则,交易双方持合法有效的资料到县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所需资料为: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双方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买卖的,提交买卖合同;互换的,提交互换协议;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5、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6、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还应当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文件;7、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根据反映的情况,上述第三项资料为县城管大队提供土地权属来源资料和本人原房产证。已与“乘风破浪”电话联系,对其咨询的问题已进行了详细解答。详情请咨询0730-2929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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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回复时间: | 2019-02-21 11:36:37 | 满意度: | 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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