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 > 县长信箱 > 信件查看
标题 独生子女证福利待遇
来信时间: 2019-01-18 20:12:02 来信人: 李平 信件编号: cxm1547813522817
信件内容
我们已经领了很多年的独生子女证了,目前为止,没有享受一次福利待遇,请问我们要如何办理手续领取福利了?
信件回复
李平你好,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1979年5月26日至2015年12月31日),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发给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小孩未满14周岁之前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每月20元)优待,在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申报。

回复单位: 县卫生健康局 回复时间: 2019-01-29 10:43:57 满意度: 非常不满意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