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独生子女证的津贴 | ||||
来信时间: | 2019-01-18 20:05:57 | 来信人: | 李平 | 信件编号: | cxm1547813157380 |
信件内容 | |||||
城镇户口的独生子女证可以享受哪些福利? |
信件回复 | |||||
针对问题回复如下: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1979年5月26日至2015年12月31日),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发给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小孩未满14周岁之前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每月20元)优待,在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申报。 |
|||||
回复单位: | 县卫生健康局 | 回复时间: | 2019-01-29 11:01:48 | 满意度: | 无反馈 |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