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集资房产证转让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19-01-17 21:40:35 | 来信人: | 包权文 | 信件编号: | cxm1547732435615 |
信件内容 | |||||
你好,我在塔市国有林厂城市森林购得一房,请问要办理房产证过户需走哪些流程,听说划拨土地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这里应该交多少?房产证上面积为105平方米 |
信件回复 | |||||
段先生反映的情况,经调查了解,塔市国有林场“城市森林"小区属棚戸区改造安置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属县林业部门,性质为国有划拨。根据《不动产操作规程(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相关规定,不动产登记依申请登记的原则,应由交易双方和土地使用权人持合法有效的资料到县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已与段先生电话联系,对段先生咨询的问题已进行了详细解答。详情咨询0730-2929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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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县自然资源局 | 回复时间: | 2019-01-28 17:02:13 | 满意度: | 非常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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