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 > 县长信箱 > 信件查看
标题 举报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
来信时间: 2018-06-15 10:58:15 来信人: 陈硕 信件编号: cxm1529031495417
信件内容

      举报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

尊敬的陶县长:

您好!我们是湖南衡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我司因承接了华容县山水蓉园二期项目的预应力专业分包工程,与华容县第二建筑有限公司签订了分包合同。因与华容二建的合同付款条件以项目基础验收、主体验收、竣工验收等为前提,但我们又没有证据证明已完成前述验收。于是,我司向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书面申请了信息公开,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为:申请公开华容县山水蓉园住宅小区二期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岳阳盛世华庭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华容县第二建筑有限公司,现变更为湖南华晟和建设有限公司)1#栋、2#栋、3#栋、4#栋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及工程竣工三个阶段分别是否已办理验收,分别何时验收并提供验收证明。但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口头告知我司,以我司不是厉害关系人为由拒绝公开。我司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房屋建设工程的验收信息涉及公共利益,应当被大众所知晓,且申请人作为该工程的参与建设单位,具有利害关系,依法应当予以主动公开。特对于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违法行为予以举报,请县长予以支持处理,解决我们的合理诉求。

                                     湖南衡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5日

信件回复

现就湖南衡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举报我局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一事回复如下:

一、 举报人要求公开的:特定建设项目工程的验收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章“公开范围”所界定的内容。根据该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主要为与公众利益有关的事项,且不得包含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除非权利人同意)。举报人认为房屋建设工程验收信息涉及公众利益,应当被大众知晓,没有法律依据,不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举报人申请公开的内容实际上只是关系到它与总承包方之间的合同利益,是一种私人利益。

二、在建设工程验收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建设单位移交的验收资料进行必要的审查及备案。目前我局尚未收到举报人所称项目的竣工验收资料。举报人若为该项目适格的专业分包单位,可以根据其与总承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要求总承包方直接向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获取有关竣工验收档案资料。

三、该举报人所要核实的问题可能涉及到湖南衡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山水蓉园建设方的工程尾款事宜。我局已与山水蓉园法人代表进行了沟通,代表方称衡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未与其公司及发包方联系。同时,该法人代表也表示愿意就工程款事宜与发包方及分包方协商协调后直接解决。

回复单位: 县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18-06-27 09:37:17 满意度: 满意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