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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本人在外地,想给新生孩子办户口,请问是否可以让我父母代办,代办需要什么证件?
来信时间: 2018-04-24 13:55:09 来信人: 刘威 信件编号: cxm1524549309219
信件内容
本人在外地,是章华镇,原胜峰乡村民,现在想给新生儿办户口,请问是否可以代办,代办的话需要什么证件(应该是在老得胜峰派出所办理),另外在外地的生产的新生儿医疗报销,是不是一定要在一个月内购买农村合作保险后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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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登记办理规程

一、实施机构:华容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分中心

二、项目名称:出生登记

三、项目性质:非行政许可

四、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二项

五、审批条件:

凡未满3周岁的未登记常住户口的婴儿(含非婚生育、超计划生育、弃婴),其亲属或弃婴收养机构应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六、必备申请材料:

1、在国内出生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没有《出生医学证明》的,可凭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DNA亲子关系鉴定书或者接生人员接生证明,接生人员身份证和村(居)委会证明等相关材料]和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系现役军人的,提供军人身份证件)。

2、出国(境)人员在国(境)外出生的子女回国落户:国(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翻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3、公民个人收养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婴儿: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和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社会弃婴:社会福利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由婴儿亲属向经常居住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受理申请:受理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

3、审批申请:新生婴儿户口登记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收养婴儿户口登记,须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4、反馈结果:对于收养婴儿户口登记,审批机关应当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逐级反馈至户口登记机关,并告知当事人。

5、打印表簿:由户口登记机关为婴儿建立常住人口登记表,发给居民户口簿(或内页)。

八、收费标准、依据、性质:

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

标准:免征户口簿工本费

性质:行政事业性

九、法定办理时限(工作日):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收养婴儿户口登记,10个工作日内办结。

联系电话:0730-4102387(城东派出所)

回复单位: 县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18-04-24 16:36:14 满意度: 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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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工单后,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迅速与当事人联系,就相关政策回复如下: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规定,新生儿出生28天内(含28天)取得本县户籍,按当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参保费用,可自出生当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28天参保的,可按当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个人缴费+政府补助)一次性足额缴纳参保费用,从缴费下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回复单位: 县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8-04-26 11:28:17 满意度: 无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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