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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新生儿住院!走扶贫报销
来信时间: 2018-01-19 13:25:52 来信人: 刘耿 信件编号: cxm1516339552130
信件内容
领导好! 我先介绍一下事情缘由! 本人老婆于2017年12月11号!在华容妇幼保健院剖宫产一对龙凤!由于一些原因!儿子(现户口名为刘星雨)在华容住院三天后转去岳阳妇幼保健院住院至2017年12月25号出院! 在这段住院期间!我为两个小孩上了户口!补缴了2017年农村医疗合作! 本人家庭是登记在册的贫困人口!户主叫刘中岳! 现在我想把刘星雨在岳阳住院的医疗费用走贫困户这块报销! 社会保障局说他的两次系统更新一次在17年12月9号!一次在18年1月4号!中间有个所谓的空窗期!而我小孩正是在这空窗期产生的费用!查询不到贫困登记!不给报销! 我觉得这个解释不合理!!!有些不能接受!!! 本来新生儿住院报销就是跟父母一起走!(我在华容妇幼两个孩子与大人都有住院记录!全走大人的贫困报销了!) 望领导百忙之中给个答复! 谢谢!!! 打扰了!!!
信件回复

关于贫困对象新生儿住院未享受健康扶贫政策的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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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耿同志:

反映您儿刘星雨患病住院后未享受健康扶贫政策的有关问题,我们立即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三封寺镇农林村四组居民刘耿、邓迎夫妇属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爱人邓迎2017年12月11日在县妇幼保健院剖宫产分娩一儿一女,其新生儿刘星雨因患低血糖症,先后在县妇幼保健院、市妇幼保健院住院治疗,12月25日出院。其间,您为两个小孩办理户口、医保等相关手续,12月20日县妇幼保健院按我县域内贫困户“一站式”服务政策(限本县定点医院)为刘星雨办理结算手续(一般病种总费用自付15%),其总费用3735.15元,医保补助1976.84元,政府兜底1198.04元,个人自负560.27元。市妇幼保健院属县域外医院,且新生儿刘星雨贫困信息因未及时申报,医保贫困信息无法查询,导致12月25日在市妇幼保健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没有按贫困待遇政策结算。

根据上述实际情况,我中心及时与扶贫办、卫计局、所属乡镇、村场等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衔接,督促刘耿及时向镇、县扶贫办申报了贫困信息,医保中心现已将新生儿贫困身份信息在医保系统中进行了标识维护,对于未享受到贫困医保待遇政策的部分,医保中心以追补的方式补助到位。

健康扶贫工作政策性强,涉及的部门多,在工作中联系中出现的偏差,给您造成的不便请予以谅解。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加强部门联系,完善工作机制,针对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妥善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回复单位: 县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8-01-29 17:00:52 满意度: 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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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领导们的关心!!!第一时间联系我!咨询具体相关详细情况!帮我审核资料!核实情况!现在问题已经完全解决!!! 衷心感谢政府的扶贫政策助我度过难关!
反馈时间: 2018-01-30 09:55:29
再次回复

刘耿同志:

反映您儿刘星雨患病住院后未享受健康扶贫政策的有关问题,我们立即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三封寺镇农林村四组居民刘耿、邓迎夫妇属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爱人邓迎2017年12月11日在县妇幼保健院剖宫产分娩一儿一女,其新生儿刘星雨因患低血糖症,先后在县妇幼保健院、市妇幼保健院住院治疗,12月25日出院。其间,您为两个小孩办理户口、医保等相关手续,12月20日县妇幼保健院按我县域内贫困户“一站式”服务政策(限本县定点医院)为刘星雨办理结算手续(一般病种总费用自付15%),其总费用3735.15元,医保补助1976.84元,政府兜底1198.04元,个人自负560.27元。市妇幼保健院属县域外医院,且新生儿刘星雨贫困信息因未及时申报,医保贫困信息无法查询,导致12月25日在市妇幼保健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没有按贫困待遇政策结算。

根据上述实际情况,我中心及时与扶贫办、卫计局、所属乡镇、村场等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衔接,督促刘耿及时向镇、县扶贫办申报了贫困信息,医保中心现已将新生儿贫困身份信息在医保系统中进行了标识维护,对于未享受到贫困医保待遇政策的部分,医保中心以追补的方式补助到位。

健康扶贫工作政策性强,涉及的部门多,在工作中联系中出现的偏差,给您造成的不便请予以谅解。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加强部门联系,完善工作机制,针对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妥善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回复单位: 县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8-01-30 15: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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