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 > 县长信箱 > 信件查看
标题 户口迁移证
来信时间: 2017-09-11 12:49:50 来信人: 周慧 信件编号: 201709111249509937
信件内容

? 本人为今年大学毕业生,想把户口迁移到深圳人才市场,想知道要准备什么材料,才能在景港镇办理户口迁移证,是否必须要本人办理

信件回复

周女士:您好!关于你咨询的问题办理规程如下: 一、实施机构:华容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分中心 二、项目名称:迁出登记 三、项目性质:非行政许可 四、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五项 五、审批条件: 因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人投靠父母、收养、干部或职工调动(录用)、家属随军、投资兴业、购房、人才引进、大中专学生录取、毕业(肄业、转学)等原因需将户口迁往其他地方(符合拟迁入地迁入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因参军服兵役、出国或赴港(澳、台)定居、失踪等原因,可以申请注销户口。 六、必备申请材料: 1、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人投靠父母、收养、干部或职工调动(录用)、家属随军、投资兴业、购房、人才引进等人员户口迁出:迁出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 2、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录取、毕业、肄业、转学学生户口迁出:录取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的学生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劳动部门出具的就业证、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肄业的学生凭肄业证明材料;转学的学生凭转学证明材料,以及迁出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公民参军服兵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入伍通知书》。 4、公民出国或赴港、澳、台定居: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公民出国或赴台定居的,还需提供公民所获取的定居地定居证明;去港、澳定居的,还需提供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 5、失踪人员户口注销:失踪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户主或家属的申请和人民法院失踪宣告判决书。 七、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向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迁出申请。 2、受理申请:受理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审核。 3、打印表簿:打印户口迁移证,加盖户口专用章和承办人印章(属注销的无需打印)。在迁出(注销)人员常住户口登记表“何时何因迁往何地”栏内注明迁出(注销)户口的时间、原因,收缴迁出(注销)人员居民户口簿内页。 八、收费标准、依据、性质: 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 标准:免征户口簿工本费 性质:行政事业性 九、法定办理时限(工作日)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十、承诺办理时限(工作日):同上。

回复单位: 县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17-09-13 15:45:03 满意度: 无反馈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